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标准壮语,传承壮族优秀文化,近年来,江州区多措并举,大力开展壮语的学习推广和应用工作。
推广壮汉双语教学。在板利乡双语学校开展壮汉双语实验教学,学校共有壮语老师2名,学生1000余名,教学内容丰富多彩,除了开展使用标准壮语进行授课外,还在课前课后播放壮族歌曲和视频,学生边听边看,学唱壮族歌曲,学写壮族文字,使学生乐于接受。同时,学校每个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壮汉双语课堂操作比赛、壮汉双语论文教案、壮汉双语讲故事比赛等教研活动,提升了壮语教学效果。
加强壮语学习培训力度。一是组织1000多名机关干部和企业员工依托广西民族报网等平台进行壮语学习;二是组织28名民宗干部、播音员、壮汉双语学校教师等人员参加自治区、崇左市壮语知识培训班,切实提高他们的壮语水平。三是举办壮族小歌手培训班。两年来共举办8期壮族小歌手培训班,共有学员500余人。
加强壮语宣传推广工作。一是利用“三月三”、端午节、丰收节等传统节日进行宣传,活动中用壮语进行主持和演唱,进一步扩大壮语影响力。二是开展公共场所宣传活动。在城区主要路口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利用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壮语相关知识和政策;以宣传橱窗、宣传栏为平台,制作专栏及板报,几年来,共悬挂宣传横幅3000多条,张贴宣传标语1万多条,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
促进壮语的研究和应用工作。一是开展壮语地名收集整理汇编工作。组织人员编印《崇左市江州区城镇农村居民点壮语地名汇编》2000本,该书的地名标有汉语拼音、国际音标、标准壮文,共收录了江州区城镇农村居民点壮语地名1000余条,是迄今为止崇左市第一本比较系统、全面地介绍、研究崇左壮语地名的作品。
二是加大壮语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在乡镇的基层司法所,调解员根据调解对象需求灵活使用壮语;大力开展“一村一警”,每村都配有1名熟悉壮语的协警;法院选派熟悉壮语的法官到法庭任职,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壮语审理案件等。两年来,共使用壮语开展调解事件370余件。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少数民族语言工作条例》,辖区76个机关单位公章、牌匾均使用壮汉双语,此外,近几年来举办重大活动和节日宣传标语共使用壮汉双语26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