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崇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开放包容务实理念推进边境地区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深入发动,广泛宣传,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近年来,崇左市采取多种方式、多种载体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一是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市区和各县(市、区)、乡村各大路口、交通要道、人员流动密集场所设立大型宣传牌,全市共建设宣传牌143块;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发布图片、视频,滚动宣传达约5万次;利用信息平台发布宣传标语,共发送信息3万多条;发放宣传资料及书籍11万多份(册)。二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设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公众微信、网站专栏,印发《民族知识手册》、《民族知识画册》,通过《左江日报》、崇左电视台、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微信公众号和网络论坛等媒体,开设民族团结专栏(专题),全方位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市县各中小学校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将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列入政治理论公共课程,积极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三是发挥民间宣传活力。宁明县在社区的传统“歌坡节”中,通过编译民族政策宣传山歌,与群众同台共唱,使群众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了解民族政策,有力地促进民族团结和谐;江州区在丽金社区广场举办了“同唱团结曲•共圆中国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暨弘扬民族文化文艺晚会,吸引观众2000多人,发放《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问答1000多份;大新县利用硕龙镇农历“三月十五”建街节和宝圩乡民智村开展 “三月二十”民歌节的契机,开展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天等县举办山歌宣传晚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现场抢答民族知识,以节日搭台,唱好宣传戏,促进民族团结;扶绥县举行“歌仙故里.新安祈福”歌坡节暨刘三妹祭祀活动等各种民俗文化大汇演、山歌擂台赛,进一步营造了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扩大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培育典型,示范带动,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品牌。抓住“乡镇、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寺庙、连队”七个创建主渠道,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创建工作格局。一是出台细化方案,出台了《崇左市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崇左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二是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先后建成中国红八军纪念馆、凭祥市友谊关、天等县博物馆、崇左市壮族博物馆等一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通过开展一系列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树立一批模范典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和表彰活动,使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纷纷涌现。全市有45个集体和64人获得“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11个集体和14人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培育建设4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7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0年—2021年,崇左市先后评选命名两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23个。
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和谐稳定。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平台,在服务工作中实现管理,不断增强社区民族工作的覆盖,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好全方位的服务工作,促进各族群众和谐共处。一是创新民族事务服务与管理体系。以社区管理新模式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构建城市民族工作“大格局”,成立区、街道、社区三级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30个部门、3个街道组成的民族协调工作小组,搭建“微组织”网格体系,以点带面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全覆盖”。二是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在社区设置便民中心服务窗口,将公共服务功能延伸到社区,实现“一个中心对外,群众办事方便”的服务方式,让各族群众平等享受最方便、最快捷的服务。公安、民政、人社、司法、卫健、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登记、监测和管理,在各社区设立“民族之家”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聘任民族工作信息员,依托“一个中心”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城市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动态信息。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有效管理和开展咨询服务,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加强清真食品管理。近年来我市经商置业、上学留学且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主要有回族、维吾尔族)人员逐渐增多,清真饮食摊点(兰州拉面、烧烤摊点)随之增多。针对这种情况,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民族工作部门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不定期对清真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和监督,加强与清真饮食企业的沟通和服务工作,确保严格按照清真食品的相关要求运输、储藏、加工出售,确保清真食品的卫生安全。
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推进民族关系工作规范运行。一是以机制建设管理民族关系,推进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加强民族舆情监测,及时分析研判民族关系状况,排查、妥善化解可能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崇左市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的组织指挥体系、事件等级、响应机制、处置规范等内容,使全市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工作进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为城市社区创建民族和谐环境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以社区为依托,通过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在社区成立“民族之家”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等形式,切实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务工、经商、就医、求学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四是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以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证照办理等方面享有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履行同等义务。截至今年8月30日,全市暂住人口登记录入率达95%以上,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达到100%,受理城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居住证1.84万张。2021年,全市民族宗教关系总体情况为优,没有发生因民族宗教因素而引起的纠纷事件,少数民族群众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随着全市经济稳步增长,各族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满意度较高,民族关系健康平稳,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