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崇左市江州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当中,按照“突出一条主线、健全两大机制、打造三张名片、实施四大工程、做到五个融合、做实六项工作、深化七进活动”的“1234567”工作思路,统一思想、持续用力,推动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江州区先后荣获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区)、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县(区)、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区)表彰等称号,连续五年荣获崇左市经济指标绩效奖、绩效考评综合一等奖。涌现出江州区第一小学、新和镇卜花村等一批全国、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突出“一条主线”,着力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落地生根。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江州区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入,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
二、健全“两大机制”,着力构建党委领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健全领导工作机制。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一办七组”的常态化创建工作机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二是健全督察考评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深入督查检查,建立红黑榜通报制度,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以科学考评推动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打造“三张名片”,着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品牌培育创建。一是打造“创建+乡村振兴”名片。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加强农产品品牌打造,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高品质打造3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共有4个乡镇和39个村荣获自治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驮卢镇花梨屯被评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新和镇卜花村获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江州镇保安村入选全国乡村振兴典型范例。二是打造“创建+平安建设”名片。以平安江州建设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深化社会综合治理“三个一”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江州区荣获“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等称号,连续四届获评为自治区平安县(区)。三是打造“创建+精神文明”名片。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放到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当中谋划,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与文明城市“双创”交融、成效叠加,常态化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最美家庭”评比活动。近年来,涌现出江州区法院、石景林街道等一批全国文明单位。
四、实施“四大工程”,着力凝聚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进的精神动力。一是实施宣传教育工程。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的全过程,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创新开展“云上”山歌传唱比赛,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二是实施文化引领工程。深入挖掘江州历史文化和民族民俗文化资源,常态化开展花炮节、龙舟赛、歌圩节等传统节日和民族竞技活动,推出《神美江州》等一批反映族团结进步的文艺作品。三是实施典型示范工程。充分发挥示范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头雁、排头兵作用,高标准打造江州区第一小学、左州镇政府、新和镇卜花村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形成以点带面、比学赶超示范效应。四是实施人才培育工程。深化党员教育工程,注重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截至今年上半年,江州区在职公务员128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014人,占在职公务员总数的79.2%;科级领导干部444人,其中,少数民族领导干部347人,占78.2%;四家班子领导干部25名,其中,少数民族19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占76%。
五、做到“五个融合”,着力推进民族工作和经济社会共同发展。一是与产业发展相融合。围绕产业强区战略,统筹推进蔗糖、水泥建材、肉类食品加工、高端家居等产业集群发展。“十三五”期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06.7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高于广西、崇左市平均水平,连续五年排全市第一,三次产业结构比由17.3:43.1:39.6优化为16.4:28.6:55。二是与城市建设相融合。聚焦城区“四个中心”定位,协同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加快补齐城市道路、污水管网、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短板,太平古城、体育中心、环城北路等民生项目相继建成。“十三五”期间,城区面积从31.78平方公里扩大到44.3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从11.78万人增加到21.87万人,城镇化率从51.8%提高到60.9%。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7369元和16320元,分别是2015年的1.45倍和1.78倍。三是与民生保障相融合。统筹推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建设,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十三五”期间,民生领域投入资金95.7亿元,改扩建教育项目223个,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提高到95%、100%、91%,高分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评估认定。建成人饮工程351处,硬化屯级道路344条,实现屯屯通硬化目标,36个贫困村出列、28559名贫困人口脱贫,历史性消除了绝对贫困。城镇登记失业率处于3.66%的较低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均达到100%。四是与绿色发展相融合。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推动文化旅游发展,国家4A级旅游景区从“零”增加到6家,总量排全市第一;新增四星级乡村旅游区3个,新和乡村旅游度假区获评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接待人数从2015年的128万人次增加到475万人次,旅游总消费从9.76亿元增加到53.73亿元,获评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县(区)。空气优良率、地表水水质连续5年100%达标,空气质量稳居广西前三。森林覆盖率达48.8%。五是与基层党建相融合。以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创建工作中作表率、树标杆、当示范。“十三五”期间,完成47个村级组织“星级化”创建,7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打响了“五个一”“四个好”等党建品牌。
六、做实“六项工作”,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牢固树立“不创则已,创则必成”的工作理念,通过召开部署及推进会、拍摄专题片、举办培训班、开展主题活动、培树先进典型、打造主题广场(长廊)“六项工作”,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先后召开江州区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示范区动员会、推进会,对创建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广泛开展以“壮族三月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为主题的活动。成功打造了江州区一小、丽江广场、太平古城等民族文化长廊和同心文化广场。
七、深化“七进活动”,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学校、连队、宗教场所等“七进”活动,按照“示范引领、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同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对不同领域提出要求,推动创建活动更加具体化,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深入人心,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融入各族群众的思想深处,体现在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工作当中,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