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3个地方和单位获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时间:2026-02-01 17:00
来源:崇左石榴红

1月29日,国家民委决定命名北京市西城区等488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崇左市共有江州区、大新县堪圩乡明仕村和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崇左边境管理支队金龙边境派出所等3个地方和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数量居全区第一。

近年来,崇左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全国唯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试点工作为抓手,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力巩固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果,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为各族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增进了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截至目前,全市先后有9个地方和单位获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下一步,崇左市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试点成果应用为抓手,聚焦“五个家园”建设,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培树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典型引领作用,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贡献崇左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