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文艺作品征稿启事

时间:2022-06-15 09: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文艺的形式促进各民族大融合、大发展,营造创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浓厚氛围,中共平南县委统战部、平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平南县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文艺作品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稿,投稿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自治区及贵港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文艺的形式促进各民族大融合、大发展,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持续提升各族干部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征稿内容

    所有文艺作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题,歌颂共产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

    (一)诗词楹联作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材,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区各民族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伟大建设成就和美好生活的生动展现,以及体现各民族艰苦创业、努力拼搏,不断推动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社会稳定祥和的感人事迹,讴歌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感人画面。

    (二)书法美术作品:以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区各民族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伟大建设成就和过上美好生活为主要题材,深刻描绘各民族大融合、大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新气象、新面貌。

    (三)摄影作品:主要聚焦新中国成立72周年以来,反映我区时代变迁,从多方位的角度反映辖区内自然风光、生态环境、城乡风貌、各民族浓郁的民族风情的作品,尤其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中,民族地区前后对比、改善图片,以及反映各民族友好相处、团结和睦的民族团结新气象的图片和反映我县民族文化、民族教育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

    三、征稿对象

本次征稿面向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广大文艺爱好者。

    四、征稿要求

作品要求符合活动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文化形象,尊重各民族传统文化、习俗和人文史实,弘扬民族精神,促进民族团结。

    (一)诗词楹联作品:征文紧扣主题,意识形态方向正确,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彰显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参赛作品需合乎格律;同一投稿人,同一体裁的作品不超过2篇(首)。

    (二)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以毛笔书法为主,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小于四尺对开,一律竖式;不收手卷、册页、刻字作品。篆刻作品:四尺整张对开(136cm×34cm),一律竖式。篆刻印蜕8枚,边款不少于3枚。请勿装裱,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三)美术作品: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等画种。中国画、油画、壁画、漆画参展作品宽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8米;版画、水彩画作品尺寸高不超过180厘米、宽不超过150厘米。

    (四)摄影作品:图片选材可以是全景式的,也可以是选择一个角度、一个侧面,体现民族团结的点滴或瞬间。参展作品真实客观,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来稿只收电子照片,作品图片为JPG格式,文件大小5MB以上,允许适度调整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但不允许修改图片内容,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幅、组照均可(组照4—8幅),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征文作品必须为原创,作者在提交作品时,即默认作品版权为参赛者本人所有,并允许主办方在相关活动中无偿使用。作者投稿后,在本次活动结束前,不得在其他媒体上发布,若由此引发的任何问题或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二)所有书法、美术、摄影类作品不需装裱,由展览单位统一负责装裱。书法美术作品请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送到平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平南县平南街道城顶街1号11号楼208室),诗词楹联、摄影作品请于截止时间前报送到平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邮箱:pnwl3767@163.com。

    (三)格式规范。诗词楹联作品正文用宋体小四,标题用黑体小二,文后附上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收邮地址、联系电话和银行账号、开户行信息;书画作品请在投稿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通讯地址、作品名称和银行账号、开户行信息,草书、篆书请附正楷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摄影作品按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图片说明的顺序注明相关信息,并附上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文件压缩包须注明平南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文艺作品字样,按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组照作品标明顺序。

    (四)征稿时间:从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7月20日截止。

    六、奖励

    征稿结束后,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对获奖者给予相应奖励,奖项设置如下:

    (一)诗词楹联: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其中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优秀奖50元。

    (二)书法、美术作品:分别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35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其中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优秀奖50元。

    (三)摄影作品: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40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其中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优秀奖50元。

    七、展览方式、地点和时间

    展览方式、地点: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所入选的作品均在平南统一战线、今日平南公众号发布,其中民族专题征文作品在《今日平南》报纸刊登;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在县文化馆、江北公园、龚州公园等地现场展览。

    展览时间:2022年7月下旬

    八、作品评选及相关要求

    (一)本次文艺作品由平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所获奖的作品属同一类别的只奖励最高项,不重复评奖。

    (二)本次展览不收取作品参展参评费。

    (三)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无版权和肖像权争议。凡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和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抄袭模仿者承担。

    (四)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主办单位对优秀作品有优先收藏权。

    九、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中共平南县委统战部

    (二)承办单位:平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平南县住建局、平南县文广体旅局、平南县融媒体中心、各有关乡镇(街道)


中共平南县委统战部

                           平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