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民宗委“四结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
时间:2021-04-30 09:26
来源:河池市民宗委

近年来,河池市民宗委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民族庆典活动、民族语文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学校、社会、机关的传承保护力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各民族群众的文化自信,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结合少数民族村寨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在乡村传承保护。按照特色民居、特色产业、传统文化、优良环境、民族团结“五位一体”要求,打造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先后指导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石围屯特色村寨建设石围仫佬族民族博物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乡南昌屯建设民族文化展示馆、环江县思恩镇陈双村建立民族文化展示厅等。2020年河池市民宗部门投入402万元在南丹县里湖瑶族乡千户瑶寨建设民族工艺品展示中心、铜鼓工艺车间、陀螺工艺车间、陀螺竞技场等,解决了里湖瑶族乡千户瑶寨铜鼓技艺传承和陀螺文化传承问题。指导东兰县三弄瑶族乡弄宁特色村寨建设斗鸡场、射弩场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并购买了陀螺、弩、箭、箭靶等少数民族体育器材,解决了少数民族村寨射弩文化传承问题。

结合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强非物质文化在校园传承保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学校为主体,从娃娃抓起,不断提高学生对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认同。2018年以来,投入106万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专门用于学校民族文化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交流活动。近年来先后指导金城江区第五小学、宜州区第一小学、南丹县第一小学、南丹县里湖小学、环江县下南中学、罗城县第二小学、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等多个学校建立民族文化展示厅或民族文化传习教室;鼓励各民族学生以民族文化做沟通桥梁,促进各民族学生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支持学校印制民族文化校本教材,推动民歌民谣、民间舞蹈、传统体育、传统手工艺进校园、进课堂。

结合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在社会传承保护。坚持联合开展“壮族三月三·河池嘉年华”综合性民族文化活动,举办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表演和形式多样的民俗活动,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提升中华民族文化的影响力。指导、支持举办白裤瑶年街节、毛南族分龙节、仫佬族依饭节、瑶族祝著节等民族节庆活动。并以民族节庆为契机,引导相关县(区)开展龙舟邀请赛、板鞋竞速、打陀螺、滚铁环、射弩、投绣球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不断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发展。指导大化瑶族自治县、宜州区福龙瑶族乡举办成立逢十周年庆祝活动,通过举行盛大民族传统歌舞表演,充分展示河池非物质文化的魅力。举办毛南族歌曲舞蹈培训班、毛南族傩面雕刻技艺培训班及毛南族花竹帽编织培训班,重点传承毛南族山歌演唱、祥鼓和木鼓演奏、傩面雕刻以及花竹帽编织技艺。

结合少数民族语文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在机关传承保护。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依法规范重点领域、重要活动的壮语和通用语言文字使用。近年来,全市民族工作部门高质量完成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壮族三月三”等重要活动的壮语文翻译服务工作,受理机构改革后各级各部门各类印章、牌匾的壮文翻译。积极开展双语和谐乡村建设,实施东兰县武篆镇第二批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示范点(实践基地)建设工作,促进国家通用语文推广使用和少数民族语文传承保护。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11个县(区)法院系统推进双语法官评定工作,确定一批双语审判后备人才,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