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集中宣讲会
时间:2026-09-11 11:53
来源:贺州统战

9月9日,贺州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集中宣讲会。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团成员、贺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陈宇环作专题宣讲。市直各有关单位业务负责同志,各县(区)民宗局主要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市民宗委全体干部职工等80余人参加了宣讲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的一部基本法律,首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写入法律,首次从法理层面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核心概念,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该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采用“序言+7章”体例共65条,从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定,为新时代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宣讲会上,陈宇环围绕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和主要内容、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浅出的解读。宣讲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阐释“十二个必须”的核心要义,系统梳理促进法“序言+7章”的框架结构和重点条文,并就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如何贯彻落实法律要求作出具体指导。整场宣讲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重点突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对准确理解法律精神、全面抓好贯彻实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同时,引导参会人员深刻领会立法要义,明晰法律核心内涵,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地见效。

此次宣讲会是贺州市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全面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下一步,贺州市将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确保法律各项要求在贺州落地生根、见行见效,为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贡献贺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