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来宾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报告会在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举行,旨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感召“身边人”,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
报告会现场。
报告会上,多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及模范单位代表,以质朴真挚的话语,深情并茂地讲述了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感人故事,生动描绘了我市各族群众亲如一家、和谐共融的美好画面。这些引人入胜的故事,深深打动在场的每一位听众,现场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与会者深受鼓舞,纷纷表态要以这些模范为榜样,积极投身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伟大事业中去。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发言。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发言。
来宾作为多民族聚居地,有壮族、汉族、瑶族等40个民族,是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历史上,《大瑶山团结公约》为广西乃至全国的民族团结树立了成功典范,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近年来,我市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上取得了显著成就,展现了各民族和谐共处、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美好景象,使得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得以持续传承与发展。在此过程中,各行各业纷纷涌现出众多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目前,我市共有11个集体和14名个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另有54个集体和57名个人获得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志华参加活动并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