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建议加强企业经营风险行政监管
时间:2019-03-14 00:00
来源:广西统一战线

本报北京讯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风险”一词出现了24次,足见政府对防风险的重视以及这项工作的严峻性。在诸多风险中,企业经营风险尤受关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民革中央提交提案,建议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依托智慧监管制度和互联互通的企业风险预警平台,加强企业经营风险行政监管。

在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缘何呼吁加强企业经营风险行政监管?民革中央在提案中指出,由于长期以来缺乏对市场主体经营状态的经常性风险评估与监管,对企业因自身经营不善导致的“僵尸化进程”缺乏风险预警机制,使得因经济下行压力引发的企业退市问题成为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困阻。而加强企业经营风险行政监管,并不意味着干预企业经营和市场运作。

围绕企业经营风险行政监管问题,民革中央此前赴多地开展调研。调研发现,近年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探索现代市场监管模式,建立数据协作共享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企业经营风险的常态化监管制度尚不健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还有待完善。其中,对国企经营风险监管缺乏常态化、前瞻性、预防性工作制度,对金融机构及信贷企业风险管控不足,问题尤为突出。

民革中央建议,实现政府对企业风险的有效预警,需要依托智慧监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首先应建立企业经营风险等级评估制度,加强企业资信的联网共享,避免因信息不透明引发的市场交易风险。根据企业经营受困程度分别列入不同的风险企业名录。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配套的风险信用约束机制,在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招投标、生产经营许可等工作中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民革中央认为,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统一的“企业风险预警信息平台”。根据不同主体特征与行业属性,进行风险研判,实现动态监测,并将风险监管与对策制定、整改实施工作进行有效衔接,实现跨平台行政监管信息融合,破解“数据孤岛”,构建一站式、全覆盖型数据库。

此外,民革中央还建议,加强风险预警数据管理与分析,为智慧化监管提供全方位、立体评估依据。制定企业风险预警及监管规则,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网络,突出信息预警与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对国企重大投资与经营决策建立事前事中风险评估与针对性行政监管制度,金融机构应该依托风险预警监管平台的信息化支撑,制定区别化信贷与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