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
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李振林
2019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要求,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方针、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全区民族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组织实施《关于深入推进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关于印发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单位)培育名单和兴边富民示范创建单位等名单的通知》,对边境地区今后3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开展自治区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单位)评审命名工作,向国家民委推荐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和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在贵港市举行2019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壮族三月三”、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活动期间举行全方位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宣传片,投放到相关媒体和公共场所进行播放宣传。组织我区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29名代表赴京参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2019年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活动。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提高少数民族聚居区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一是2019年1—11月,自治区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全区累计安排转移支付2529.68亿元,比2018年全年2327.95亿元增加202.73亿元,增长8.7%。为缓解少数民族聚居区基层财政困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自治区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64个县(市、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2019年1—11月,自治区财政累计下达少数民族聚居区转移支付1603.98亿元,比2018年全年1380.27亿元增加223.71亿元,增长16.2%。二是2019年我区争取中央下拨广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6993万元,与2018年56278万元相比,增长715万元,增幅1.27%。同时,201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350万元。根据我区民族工作重点和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有关精神,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民宗委不断优化资金分配结构,加强资金监管,资金效益得到有效发挥,极大促进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促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部署推进兴边富民行动。自治区制定了加快建设沿边经济带深入推进兴边富民强边固边的主文件和7个配套文件,梳理出兴边富民行动第一批项目,涉及6大类129个,总投资190多亿元。在全国率先出台《广西兴边富民工作成效评估办法》。在边境地区重点打造和培育66个兴边富民示范创建单位、120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1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与中国科学院遥感所合作,在全国率先开发兴边富民行动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兴边富民工作的全程数字化监控和科学化管理。在国家民委最近召开的兴边富民行动协调小组工作座谈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二是认真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2019年,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8300万元、安排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1300万元,支持柳城县、东兴市、罗城县、环江县、象州县和忻城县等地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开展科技下乡活动,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区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全区科技特派员已累计为5301个贫困村共开展实地科技服务7.55万人次(特派员人次),开展科技培训16.92万人次,为贫困村引进新品种380个、新技术190项,示范推广优新品种316个、先进适用技术582项,指导服务农林科技种养基地2315个,实现了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目标,有力助推贫困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强对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的支持,通过实验区的建设,培育和扶持以生态农业为核心、农产品加工为主、特色产品加工为主、资源循环利用为主的各种发展模式,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可持续发展。为发挥实验区作为科技惠民、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的作用,依靠科技创新解决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大健康、绿色高效农业生产等瓶颈问题,2019年,支持“恭城县新三位一体高效生态循环农业集成技术应用示范”等6个项目,给以科研经费580万元。
着力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贫攻坚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民族地区扶贫资金投入。针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实际情况,自治区扶贫办在争取资金安排时注重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倾斜支持,着力补齐脱贫攻坚短板。2019年,自治区共安排给12个自治县和3个享受自治县待遇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97亿元,比2018年全年安排资金量18.73亿元增长81.36%。另外,2019年,积极争取广东省安排帮扶资金6.27亿元,用于支持14个属于民族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截至10月底,12个自治县和3个享受自治县待遇县2018~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98239个,计划总投资396亿元。2019年4月,国务院扶贫办在都安瑶族自治县(极度贫困县)召开全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座谈会,都安瑶族自治县项目库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的充分肯定。三是不断壮大少数民族聚居区特色产业发展。指导12个自治县和3个享受自治县待遇县完善“5+2”和“3+1”特色产业体系,集中政策、资金等资源,重点扶持发展特色产业。据统计,2019年,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2亿元,用于支持15个民族县发展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四是加大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据统计,2019年,12个自治县和3个享受自治县待遇县共投资11.07亿元(含各类相关资金)实施县乡联网道路提级改造工程项目1076公里,投资0.72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201个892公里,投资5.3亿元(含各类相关资金)建设和提升屯级道路(含产业基地道路)工程项目1514个1847公里。五是推进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11个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除外)和3个享受自治县待遇县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8万人。2019年,自治区扶贫办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截至10月底,11个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除外)和3个享受自治县已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53万人,搬迁入住率达98.76%,预计2019年底将全面完成搬迁任务。
抓好两个民族专项规划的实施。2019年共完成两批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5.7亿元的分配,分配到54个贫困县的资金总量为4.5675亿元,占全年资金量的80%。投入2.8亿元开展屯级道路建设,修建屯级道路800公里,受益群众60多万人。分配5275万元投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县,占全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9.26%,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县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东兴市目前仅有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贫户281户936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贫困发生率分别由2015年底的19.58%下降至现在的6.6%;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25.24%下降至现在的10.41%。安排100万元定点帮扶经费,协调安排693.99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10个项目,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购买帮扶村当地产品等贫困地区产品价值5.1万元。自治区民宗委定点帮扶的村曾先后代表宁明县承接自治区“四合一”、省级交叉检查、国家第三方评估等各类检查并顺利通过。组成工作组赴8个市的16个县(市、区)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专项调研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落实民贸民品政策工作,指导各地做好贴息资金保障,完善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中央给予我区2019年民贸民品贷款贴息引导性补助资金1.8亿元。以指导恭城瑶族自治县30周年县庆为契机,协调自治区各相关部门支持新一轮自治县县庆项目资金,将自治区支持自治县成立逢10周年县庆为民办实事建设项目资金由上一轮的5000万元增加到8000万元。
全面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提高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治文化水平。一是挖掘民族“资源库”,唱响法治文化强音。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广西民间文艺家协会、广西山歌学会等面向全区开展普法山歌征集活动,征集12个类别共1200首壮、苗、瑶、侗等少数民族语言的原创普法山歌,并整理编印《“法治三月三”山歌擂台赛优秀作品集》。自治区司法厅还联合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开展“广西普法”VI设计征集评选活动,广泛征集“壮”味十足的“广西普法”标识(LOGO)、宣传语、吉祥物等,传播全民普法正能量。自治区司法厅集体创作的《娃娃有法走天下》原创音乐短片巧妙融入壮族山歌和流行说唱元素,发布当月网络点击率达到35万+,荣获全区平安广西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微视频类一等奖,在广大校园师生中广为传唱。二是踩准时序“节拍点”,提升法治文化质效。全区各地利用民俗节庆时机,开展宪法法律主题法治文化活动4500余次,举办法治文艺演出980余场次,播映法治影视作品52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3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80余万份。三是搭起群众“连心桥”,丰富法治文化供给。柳州市积极推进与湖南省怀化市、贵州省黔东南三市(州)建立省际边界地区“矛盾联防、纠纷联调、组织联建、普法联宣、法律联援”协作机制,形成了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相辅相成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近年来联合排查化解100余起重大边界矛盾纠纷,制止16起群体性械斗事件,有效预防和及时排查调处省际接边地区各类矛盾纠纷,联袂打造平安、法治、和谐边界。四是吹响联动“集结号”,凝聚法治文化合力。由自治区司法厅牵头策划和打造“法治三月三”民族普法品牌,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崇左市司法局立足当地少数民族群众聚集和与越南接壤的沿边优势,联合公安边防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共同建立全国首个针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非”人员)的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崇左市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凭祥基地,由司法局和公安边防支队的工作人员及熟悉越南法律的律师,对“三非”人员开展涉外法治宣传教育3600余人次。五是打造普法“练兵场”,锻造法治文化队伍。百色靖西市以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百村千屯大普法”工程和“法治文化大构建”工程,整合力量成立了“山歌普法队”“经济能人普法队”“商会普法站”“普法巡逻队”“普法运输队”等8支民族边关普法“轻骑队”,走进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关村寨;柳州市鹿寨县加大投入组建11支普法山歌队,在“法治三月三”活动期间深入各乡镇、村组开展巡回法治文化演出。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一是开展“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深入推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年。举办了“壮族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汉字听写大赛、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征文活动、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网络竞赛、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现场大赛等系列活动。二是支持广西民族大学成立全国首个“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并联合自治区民宗委在该研究院基础上成立“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习基地”。三是加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师资培训,委托广西民族大学举办了类型丰富的高层次培训班,培训各级各类学校教师320人次。四是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覃塘区、防城区和东兴市等3区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暨民族双语教育改革试验区,并组织专家到3区市进行了调研指导。五是继续推进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程。确认52所中小学校为第二期自治区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并予以经费支持。组织专家组对第一期的25所中小学校开展了评估验收工作。
稳妥开展壮汉双语教育。一是科学布局壮汉双语学校规模。全区开展壮汉双语教育的县(市、区)现已达到38个(新增了凭祥市)。二是推进壮汉双语教学示范基地建设。召开壮汉双语教学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组织专家先后赴覃塘、环江等10个示范基地县进行指导。三是做好壮汉双语课程教材建设。组织编译编写、修订教材及课外读物46种。组织审查小学壮语文教材、课外读物28种。四是开展壮汉双语教学教研活动。有230多名壮汉双语教研员、壮语文教师参加了壮汉双语小学教学现场观摩活动。4990名学生参加了壮汉双语学校小学毕业班壮语文学业水平测试。全区28个县(市、区)的80名小学生参加了第二届全区小学生现场壮文作文比赛。举办首届全区壮汉双语教师暨师范生壮语文教学技能大赛,共有67名壮汉双语教师、20名师范生参加比赛。五是做好壮汉双语师资培养培训工作。2019年,招收了145名壮汉双语教师定向培养师范生,培训壮汉双语教师1400余人次。
积极做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一是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在桂招生工作。中央民大附中2019年在广西计划招生56人,实际录取55人。二是做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计划。2019年,高校民族班招生1250人;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4870人。三是继续实施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广西生源报考2020年“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1688人,比去年增长26.54%。2019年“骨干计划”录取广西生源考生 372 人,其中硕士293人,博士79人。四是继续实施民族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确定了5所学校的8个学科为第三批民族院校特色学科立项建设学科,并统筹经费500万元支持民族特色学科建设。
营造良好的社区民族工作氛围。2019年,民政厅实施城乡社区治理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营造安定有序、和谐稳定的良好社区氛围。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了解和掌握社区少数民族居民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为少数民族居民在社区生活中提供信息、服务等多方面的便利。继续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示范项目建设,通过建设社区服务站(中心),将服务与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为社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民族事务、法律咨询、就业指导、权益维护、帮困扶贫等便捷、优质服务。
积极推进民族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组织协调举办2019年“壮族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活动,创新开展桂黔滇三省区“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交流展演活动,举办“壮族三月三”桂台青少年校园民族文化交流活动,支持自治区政府驻北京办、驻广州办以及中央民大、西南民大、大连民大等举办“壮族三月三”专题活动,在区内外全面宣传展示民族传统文化。举办“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活动,促进民族体育运动的普及。组队参加全国“民体杯”珍珠球比赛,获得第1名的好成绩。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取得10个一等奖、25个二等奖、27个三等奖的优异成绩。筹设广西民族职业学院,相关用地手续正在推进。开展广西世居少数民族服饰设计工作。推动桂黔滇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相关工作。继续加快少数民族古籍普查抢救搜集与古籍复制工作,与自治区图书馆共同举办“八桂遗珍 秘典重光——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广西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成果展”。印发《广西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评估验收暂行办法》,重点在边境地区再培育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并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广西民族研究》《广西民族报》《三月三》等报刊保持高位运行,影响力稳步提升。民族出版工作市场经营保持良好运转。认真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贯彻落实《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推进双语和谐建设,会同自治区高级法院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汉双语法官。组织完成年度壮语文水平考试。对2019年度壮语新词术语进行审定,在《广西日报》发布第三批壮文规范词语(法律类)288条。做好民族语文翻译服务工作。指导推出2019年中国(广西)壮语春晚,收视率突破2200万人次。开展广西语言地图集相关搜集整理工作。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在《自治区民宗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十三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2018年工作评估及2019年工作计划的报告》上作肯定性批示。
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涉民族因素治理能力。召开全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我区城市民族工作相关经验刊载于国家民委《民族工作简报》。做好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对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作出明确规定,推动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及时排查可能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各种隐患,加强与新疆驻广西工作组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和掌握了解在桂新疆籍人员情况,稳妥处置一起涉疆劳务纠纷问题。召开广西宗教工作厅级会商联席会议,建立各有关部门分工明确、指挥有效的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领导协调体制,完善情报会商、信息交流、联合研处机制。建成由基层干部和宗教信众180人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实现宗教突发事件快速应急处置。协调加强8个边境县(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功率,提高边境地区广播电视信号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