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独特作用及实现路径
时间:2019-07-31 16:54
来源:广西统一战线

【摘要】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活动中有独特的定位和作用,但在现实操作中却存在不少困扰和障碍。本文就协商民主中遇到的一些困扰和问题展开讨论,试图提出一些对策建议,目的是确保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活动中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民主党派、协商民主、作用、路径


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将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并列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文件中提出来,这是一次非常大的进步与振憾。《意见》揭示了协商民主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指明了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协商民主和民主党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如何发挥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独特作用,促使协商民主科学、规范和健康有序发展,这是本文试图解决的问题。现从三个方面谈谈个人粗浅看法。

一、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有独特的定位和作用

民主党派是指在中国大陆范围内,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参政党的统称。中国各民主党派既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而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共产党团结合作的亲密友党和参政党。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框架下,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国家建设的领导核心,居于权力的中心地位;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虽然不直接掌控权力,但承担着决策协商、权力监督、献计献策等涉及政权运作的重要任务。就是说,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实践中扮演的就是政党协商的角色。

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独特作用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巩固执政党合法性地位的重要政治力量。无论是在中国革命、建设或改革开放时期,民主党派始终愿意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愿意与共产党风雨同舟,肝胆相照,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积极开展协商与监督,为中国的和平统一和发展强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带来的利益多极与政治思想多元必然会加剧社会矛盾和民族隔阂。只有保障民主党派行使协商民主权利,使其所代表的一部分群众的合法利益和诉求得到充分的反映,使他们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行使,才能融洽党和政府同各阶层人民群众的联系,才能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和政治资源,进一步巩固执政党的合法性地位; 二是执政党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托。民主党派分布在社会各界各阶层,具有贴近群众、联系广泛、人才荟萃和智力密集等优势,他们广集民智,广纳群言,使所提的意见建议更贴近地气,更体恤民情,能促使执政党的决策更民主更科学,更富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生力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业,需要全国人民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民主党派汇集了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所有制的人士,他们中有很多杰出的专业人才、技术人才和科学精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四是维护国家安定和世界和平的中坚力量。面对经济转型、体制转轨带来的收入不公、利益分化以及不同界别群体的不同看法、主张和评价,民主党派主动承担了部分利益诉求和矛盾化解等任务。他们广交朋友,广结良缘,顺民心呼民意,积极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消除隔骇,在社会和政府之间起到了很好的缓冲、润滑和粘合等作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定和世界和平做出了应有的积极的贡献;五是推动协商民主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重要力量。民主党派涵盖了文教卫科技及工商界人士,聚集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他们学有专长,智慧超群,政治参与积极性高,成为协商民主实践中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只有发挥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积极性,才能推动协商民主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巩固完善。

二、民主党派在推进协商民主进程中的现实困惑

(一)党派参与协商的社会认可度不高,动力不足

少数中共基层领导及相当一部分群众不甚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党派协商缺乏应有的认识,把民主党派看成是“政治花瓶”和“位置摆设”,认为民主党派可有可无,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是没事找事,对民主党派的建言献策不理不睬,解决民主党派的提案不痛不痒。以致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身心的投入不足,甚至灰心丧气、悲观失望,严重损害了党派的整体形象。

    (二)党派参与协商的体制机制不健全

与选举民主相比,协商民主相对缺乏“刚性”的规范和要求,“柔性”的特征比较明显。一是协商主体不明确,未能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协商民主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地方党委和政府未能按中国政党制度的设置要求,建立相应的协商机制或联系会议制度;未能在决策前,主动邀请民主党派人士参与协商,而是由政协或统战部牵头策划,提出建议之后才开展的协商。是一种被动的“要我协商”,而不是主动的“我要协商”。二是一些民主协商活动,虽然年初已经明确并进行了预告,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由于时间原因或其他原因,没能较好坚持,致使某些制度成为一纸空文。三是以政协为平台的社会协商机制尤其是提案办理跟踪机制需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健全。由于各种协商体制机制尤其是提案督办落实机制未能很好规范出台,致使不少党派协商变成了自编自导自演的独角戏,严重弱化了民主党派的协商作用。

(三)党派参与协商的平台和载体不多

当前,我国民主协商平台已经有了很大的拓展,既有会议协商、联系协商、情况通报座谈会协商、专题协商以及政协平台的政治协商。但仅靠党际高层正规的面对面的各种协商(钢性协商);或仅仅靠写几个提案、建议案或专题调研报告,仍然难以满足民主政治高度发展的需要。因此,探索、拓展一些尚未有充分开发的网络“软性平台”很值得商讨研究。

(四)党派参与协商的知情渠道不畅

现实中,民主党派参与协商的知情渠道并不多,也不是很畅通。原因主要有: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度不够。尽管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等文件。但有些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却是有所选择,一些对协商民主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往往不在公开之列,总是遮遮掩掩。二是情况通报会流于形式。尽管各级党委政府有半年或年度召开情况通报会的贯列,但通报的形式多是是礼节性的见见面、开开会,通报的内容多是经济运行情况,报喜不报忧。对于重大人事、重大决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情况很少涉及。

(五)民主党派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

表现在:一是整体素质不高,未能认清政党的角色地位,未能正确看待和处理现实中的矛盾问题,甚至随便发牢骚、泄怨气;二是协商意识不强,缺乏履职的热情和积极性,对一些焦点性、热点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往往采取回避的态度,不敢过问与协商。甚至有些党派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履行大会职责提交大会提案、建议案;三是实践历炼不足。民主党派挂职锻炼机会偏少、领导任免比例偏低,存在实践历炼不够,经验不足,视野不宽,协商不力等问题;四是基层组织涣散薄弱,内生动力不足,也影响了协商能力和水平的正常发挥。

三、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发挥独特作用的路径选择

(一)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派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以协商合作代替竞争冲突,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代替牵扯倾轧,对于维护国家政局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回顾民主党派所走过的发展道路,民主党派之所以能够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不断成长进步,做出重大贡献,无不都是与中共亲密协作、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结果。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与共产党亲密协作,是中国的立国之本,也是民主党派的立党之本。正如胡锦涛书记指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当前 ,我国正面临着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占据优势的压力,又面临着敌对势力实施西化,分化政治图谋的挑战,而政党制度往往成为敌对势力推行西化、分化图谋的重要突破口。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各民主党派更需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先后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十八大报告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深刻论述,积极推进政党之间的和谐协商与合作,为祖国的和谐发展和强大兴盛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健全支持党派参与民主协商的体制机制,为民主党派发挥作用提供基础保障

1、明确协商主体职责,进一步规范党际协商的运行机制。一方面,执政党务必从政党和谐共赢着眼,进一步增强多党派合作与多党派参政的政党理念和协商意识,把协商民主工作当作一项重之又重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初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决策程序。另一方面,作为党派协商平台的人民政协和作为党派“娘家”的统战部,也要积极牵线谋划,主动与中共党政领导进行积极沟通、差商,推动党政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协商机制。把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成果如何处理运用,也即协商的内容、主体、程序、结果运用、交办机制及评价激励机制等明确细化,达成共识,并用文本或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再次,民主党派也要制定相应的协商议政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职责、分工,确保协商民主扎实开展,富有成效。

2、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协商会议的协商机制,特别是要完善提案办理落实跟踪机制。近年来,各级政协,都遵循了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并取得了较好的协商效果。但从中国政党制度建设的长远发展需要来看,这些协商活动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使之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特别是在完善提案办理落实跟踪机制方面,务必把协商的内容、主体、程序、结果运用、交办机制及评价激励机制等环节明确细化,确保提案办理协商有交办、有跟踪、有督促、有落实。

3、各级党政机关和党政领导的评议评价活动也要建立健全包括民主党派参与的科学民主测评机制。同样,各有关单位也要建立相应规章制度,支持并鼓励本单位民主党派成员参与党派组织活动和协商议政调研活动。

 (三)拓展协商平台、畅通知情渠道,为民主党派发挥作用提供宽广舞台

1、务必充分利用人民政协平台发挥重要作用。一是根据政协诚邀安排,民主党派要积极参与各种会议协商和现场协商,当好党派界别代言人;二是搞好专题协商,发挥协商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资政作用;三是探索界别协商,汇集各界别的智力资源,发挥协商在行业间、领域性的决策参考作用;四是加强提案办理协商,发挥协商成果纳入决策程序的监督作用。

2、用足用活现有的其它协商平台。如会议通报座谈会平台、民主恳谈会平台、民主听证会平台、民主议事会平台和“党委出题,党派调研”的专题协商平台、机关评议活动平台、机关监督员监督评议平台等。充分彰显民主党派在各个平台中的特色、地位和作用。

3、积极探索协商民主的新平台。在民主政治不断喷发活力的今天,仅有以上的“钢性”平台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要探索、拓展一些“柔性”平台,使协商民主平台更宽广。如创建政协委员网络互动平台、党派协商民主互动平台或党派成员网络信息交流平台等,这样,民主党派成员就可以通过这些“柔性”平台,随时随地互通情况,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就可以从中放宽视野,捕捉信息,收集社情民意,不断提高党派协商民主的灵感、质量和水平。

(四)营造和谐宽松、团结稳定的政治环境,鼓励民主党派说实话,讲真话

各级中共党校在建立和谐政党关系、营造宽松协商环境上负有重要的责任担当,务必把政党理论、统战理论和协商民主理论的培训学习列入教程首位,认真抓好各级党政领导的培训学习,切实增进协商民主的认同性和协同性;各级党委在领导干部任免和“两会”代表(委员)的安排使用上,要充分考虑民主党派人士的比例,扩大党派人士担任政府、司法部门等部门单位领导的正职和代表、委员的比例,确保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活动中有更多的话语权和表决权;各级政协和统战部门也要发挥近水楼台优势,密切同民主党派的联系,加深彼此的交流互动,努力营造平等、和谐、宽松的政治环境,促使党派成员敢于说实话、讲真话,敢于提出不同的观点、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党派自身建设,从根本上改变协商水平不高和能力不足等实际

1、务必抓好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抓好党派队伍的理论学习与理论创新研究,以正确、先进、科学的理论为支撑,引领党派成员树立坚定的政党意识、民主协商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意识,增进民主协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抓好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开展积极有意义的组织活动和政治交接实践活动,增进基层组织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为协商民主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2、务必继续做好党派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挖掘工作。加强现有党派代表人士尤其是政府职能部门党派代表人士的挂职锻炼和任职锻炼,鼓励他们在实践中挑大梁、唱主角,切实提高民主党派履职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注重党派后备人才的发掘培养工作,做到发现一个培养使用一个,为协商议政提供人才支持 。

3、务必做好交往联宜和集智聚力工作。当前,民主党派当务之急就是要秉承传统,充分发挥政党观察问题的独特视角和优势,努力提高协商的总体水平,把从偏向于反映决策执行过程中的社会协商进而提升为以专题研究为基础的事先协商,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向前发展。只有增进党派与基层成员乃至社会各界人士、爱国华人、华侨的往来与交流,借助他们的眼光,凝聚他们的智慧共识,才能确保协商取得切实成效。

4、务必讲究方式方法,确保协商取得实效。一是必须克服协商过程中“即兴演讲”的随意性。党派参与民主协商,要避免信口开河、杂乱无章的即兴演讲,而是提前做好充分的调研准备,凝聚全党整体的智慧和水平,解决协商中的疑难问题,做到有备协商、严肃协商、深度协商。二是必须消除利益表达和政治诉求的党际局限或局域局限。开展协商,进行利益诉求与表达,要从全局着眼而不仅仅局限于所联系的群体,正确处理好界别呼声与中央决策、局域性与全局性、党派本领域与社会多领域的关系。三是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选题协商:一方面既要尽到党派代言人的职责,积极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另一方面,又要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出发,选择党委、政府重视的事关全局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选题调研,并以专题协商落实调研成果。总之,克服协商的随意性和消除协商的局限性,是民主党派成员在协商民主活动中必须展谨记慎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