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实践探索——以崇左市江州区为例
时间:2020-06-09 08:41
来源:崇左市江州区委统战部课题组

【摘要】近年来,江州区通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社区民族工作等在城市民族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城市民族工作法制建设滞后、城市少数民族服务和管理工作缺失、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和权益保障不健全等问题。因此,新形势下应从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和法制建设、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和信息网络、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体的服务管理和扎实推进城市少数民族扶贫开发等方面入手,不断推进城市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


一、江州区城市少数民族工作基本情况


崇左市江州区是该市唯一城区,辖3个街道办事处9个社区,是一个以壮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地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目前,城区总人口9.9万多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7.8万多人,约占城区总人口79%。随着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重的不断增加,城市民族工作已成为江州区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该区在城市民族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江州区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主题活动、宣传活动进校园、主流媒体开专栏及学习培训等多种方式、多种载体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民族政策法规意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民族工作创新发展。二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就民族工作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具体措施,通过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等形式开展创建活动。举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文化宣传活动,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座谈会,利用电子信息、电子屏幕、报刊、墙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开展社区民族工作。强化社区居委会服务工作机制。各社区依据民族政策结合实际,帮助少数民族困难群众解决低保、住房等问题,确保居民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同时,江州区政府通过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和构建平台把社区少数民族群众纳入社会服务和管理体系,使他们尽快融入社区生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的发展实践中,江州区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城市民族工作的法制建设滞后

江州区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众多,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城市民族工作成为少数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但是,江州区目前还没有城市民族工作方面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城市民族法治建设比较滞后。针对城市民族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及时出台相关法规、政策,特别是没有针对城市少数民族特殊需求的政策文件,与民族事务法制化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影响江州区城市民族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城市社区少数民族服务和管理工作缺失

1.城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缺失。受到现代城市文化的影响以及人们生产与生活方式的转变,某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渐渐失去了生存环境,正逐渐衰退。如特色饮食文化对外推广不够,未能发展成为拳头产品。民间老艺人渐渐退出历史舞台,年轻人传承意识淡漠,文化传承出现了断层。城市少数民族体育项目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和利用,很多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如抛绣球、跳竹杠、板鞋竞走等开展较少,有时甚至几年都不开展一次。景区景点内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表演过于形式化,忽视了其内在的、深层次的文化内涵。对少数民族体育的宣传不够,没能让人们真正了解少数民族体育运动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现代意义。

2.城市少数民族老龄人口服务水平不高。江州区财政资金预算的投入较少,对老龄事业投入不足。老年活动场所不足,供给老龄人的公共娱乐设施略少,现有活动场地缺乏资金维修;老年人口居住分散,组织活动困难;老年人因子女赡养、财产分割、房屋产权等问题进行维权存在较大难度;相关部门干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不够。

3.民族团结进机关、进企业效果不明显。单位、企业示范典型培育和选树力度不够,对榜样的宣传力度不够。创建工作进展不平衡,创建办只挂其名,开展工作较少。一些单位不能充分调动各民族基层群众参与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没有集中力量办一些让各民族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事,不能使创建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4.民族团结宣传氛围不浓厚,形式单一。江州区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宣传教育氛围跟不上,在该区没有形成民族团结的舆论高潮、宣传声势。由于城市少数民族居住人员职业构成复杂,涉及行业广泛,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如何扩大民族团结教育的覆盖面,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三)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和权益保障不健全

1.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存在流动性大、分散性强的特点,且主动接受管理的意识不强,情况难以掌握,管理和服务难度加大。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登记、动态监测工作中,特别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入地与输出地协作管理方面存在短板。目前,江州区只有卫健部门的流动人口与广西境内各地有信息交流平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入地与输出地协作管理机制还没有建立,各地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入地与输出地协作管理机制上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虽然江州区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已经建立和实施,但由于“三支队伍”人员对民族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反馈不及时等情况时有出现,职能作用发挥滞后。

2.少数民族流动摊贩管理难度大。江州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范围内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从业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这些流动摊点大都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由于摊贩的季节性、流动性较强,使监管工作存在与其他市场主体监管不同的情况,一方面要文明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另一方面在执法中又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等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一)出台关于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根据江州区具体情况,明确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城市民族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评内容;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综合协调机构,政府牵头,民宗、公安、市场监管、城乡综合执法、教育、卫健、环保、信访等相关部门参加,并明确各自职责。二是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和矛盾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在同等条件下,就安居、劳动就业、子女入学、计划生育、营业登记等方面提供方便和指引,在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矛盾纠纷时采取多部门联合处理机制。三是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四是积极推行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社会化管理,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与管理纳入社区工作范围。


(二)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和法制建设

一是加大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各级党校、高校和中小学校,加强对党政领导、基层干部和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并把民族政策法规纳入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和城乡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进他们对党的民族政策的了解,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自觉把维护民族团结融入自己的言行。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为城市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三是利用新媒体加强对城市民族工作的宣传,扩大宣传效应,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市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和信息网络

建议在国家层面出台流动人口输出地和输入地对流动人口管理的职责和义务的规定条例,统一要求输出地提供流动人员各项相关信息,便于输入地对流动人员管理及提供相关服务。以社区居委员会为服务和管理基础阵地,规范登记内容,对流动人口管理应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社区居委员会开展工作,并获得信息共享,在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上给予帮助和支持。上级部门应加强对社区干部队伍及信息员队伍、专家顾问队伍、民族关系协调员队伍“三支队伍”的培训,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四)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体的服务和管理

一是创新服务理念,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摊点的管理。充分尊重各民族在语言、文化、风俗等方面的差异性,帮助少数民族流动摊贩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方面,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经商人员办理合法经营所需相关手续,同时向有关企业推荐少数民族务工人员,使他们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为政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之间架起联系和沟通的桥梁。另一方面,在少数民族经营业主中确定一名政治素质好、民族威信高、热心于民族工作的人员作为他们的“联系人”,并以此为媒介,加强相互间的联系和沟通,适时向他们传播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培养他们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此外,要依法从严管理,对那些随意违反市场监管规定的予以坚决取缔,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是关注老龄人口,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倡导和鼓励民营和社会力量投资老龄事业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在国家层面,建议通过设立养老公益岗位等多种途径提高社区养老、护老人员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吸收社会上有相应技能和业务素质的人员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中来,逐步实现社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在社区层面,建议打造专业化基层养老服务队伍,开办养老服务行业培训班,加强相关干部与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五)扎实推进城市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

要针对少数民族贫困家庭不同的致贫原因,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在逐个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帮扶开发方案和措施。在实施帮扶上,一方面我们要通过落实项目、介绍就业、捐款献物等途径,来提高贫困家庭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要通过减免等政策性照顾,降低他们教育、医疗以及有关税费等开支,帮助贫困家庭减轻经济负担,实实在在地增加少数民族贫困户的实际收入。要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创业致富能力,帮助他们增强自力更生的信心,提高脱贫致富所必需的知识水平和实用技术水平,同时资助相应资金,使他们积极投身开发致富工程,成为少数民族贫困户创业致富的领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