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2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35.73亿元支持民族地区发展

时间:2022-07-01 09:04    来源:广西财政厅

为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近期,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市县2022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35.73亿元,较上年增加2.02亿元,增长6%。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为民族自治县、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的县以及少数民族人口占该地总人口50%以上的市县,2022年全区共49个市县纳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为提升民族自治县的财政保障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分配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时,优先确保民族自治县的补助增幅不低于全区平均增幅,同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和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予以倾斜。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作为财力性补助,由相关市县重点统筹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指导督促有关市县严格按规定管好用好转移支付资金,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民生改善和财政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