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10-29 10:14
来源:本部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台湾同胞联谊会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台湾同胞联谊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团结和联络区内外台湾同胞及其群众团体,宣传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对台方针政策,介绍我区情况,调查了解台湾同胞的愿望和建议,并向党和政府反映,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发挥沟通作用。

(二)接受全国台联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委托,配合进行推选全国和全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台湾省籍代表、委员,以及其他有关全国性代表大会的台湾省籍代表的候选人推荐工作,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台胞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和台胞人才的推荐工作,发挥台胞参政议政作用。

(三)会同或配合全国台联及自治区有关部门,促进和参与岛内、海外台湾同胞同我区开展以经贸交流为重点的包括文化、学术、科技、体育、教育等各项双向交流活动,提供经济咨询服务,促进引进台资外资,增进经济交往,推动海峡两岸直接“三通”,为实现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四)开展在广西投资办企业的台商和求学进修的台湾学生的联络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为台商和台生在广西开展经济工作和求学进修提供服务。

(五)开展海外和海港台湾同胞的联络工作,广泛接触居住在各国和港澳的台胞同胞,积极向他们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向他们宣传介绍广西的对外开放政策,鼓励他们投身于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投身于广西的经济建设。

(六)配合全国台联及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与台湾各主要政党、团体和人士的沟通工作。邀请岛内、海外台湾同胞中有代表性的各界人士来访,并作好接待工作。举办桂台两地台胞夏令营。协助全国台联安排好以全国台联为名义出国出境访问团、组,开展与岛内和海外台湾同胞联谊活动。

(七)开展台湾民情研究工作,调查研究台湾民情动态及台资企业动态,为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对台湾人民的工作及了解台商的思想动态,积极改进引资工作提供参考。

(八)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宣传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祖国建设成就,重点做好在台资企业中开展宣传工作及对台声像传播工作。

(九)指导市(地)县台联业务工作,密切联系居住在广西的台胞台属,教育引导他们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和平统一多作贡献;了解和反映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按政策予以妥善处理;协助广西台胞返台探亲、定居和进行各项交流活动,做好岛内亲友来访的家庭接待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参公事业编制3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人数4人。


第二部分:广西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台湾同胞联谊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20.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0.4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43元,增长13.6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4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43万元,增长13.61%。增长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追加2023年度区直机关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离退休人员相关补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5.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6.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7.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20.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0.4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43万元,增长13.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3.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根据政府职能开展台联相关业务活动的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88万元,增长15.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7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

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降低1.02%,主要原因是是缴纳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比例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缴费。

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降低1.10%,主要原因是缴纳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5.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14.93%,主要原因计提基数略有增长。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2年决算数一致。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决算数一致。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43万元,增长13.61%。其中:基本支出75.49万元,项目支出44.98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92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按本单位决算项级功能分类科目分析: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1.统战事务–行政运行(2013401)支出决算数为58.9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2.统战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402)支出决算数为44.9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区内困难台胞生活补助和开展台联相关业务活动的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的年初预算为8.76万元,决算数是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决算数为5.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决算数为2.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决算数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缴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38万元,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计提基数调整。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数为5.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49万元,年初预算数是6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3.93万元,年初预算数是5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追加2023年度区直机关公务员基础绩效奖。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57万元,年初预算数是1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机关行政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台湾同胞联谊会没有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据一致。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台湾同胞联谊会没有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据一致。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规定程序调整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台湾同胞联谊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0万元,公务接待0.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15万元,比2022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减少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2023年接待费用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1万元,降低16.6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机关公用经费开支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116.92万元,执行数120.47万元,执行率为103%,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2023年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开展调研次数≥2次,举办全国台联台胞青年千人夏令营广西特色营=1次,参加广西台胞夏令营人数≥15人,春节慰问台胞≥55人,发放困难台胞生活补助≥40人”,质量指标完成“履行单位职能,完成上级工作任务=100%,发放补助对象为区内困难台胞”,时效指标完成“活动开展时间为2023年全年,发放时间为按季度发放”,成本指标完成“活动费用为278181.86元,春节慰问标准=600元/人”,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广泛联络台胞,促进双向交流”,满意度指标完成“区内台胞满意度≥9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项目共2个,分别是“机关业务专项经费”和“台胞困难户生活补助经费”,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机关业务专项经费”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27.82万元,全年执行数27.82万元,执行率100%,自评等级为一等。“台湾困难户生活补助经费”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7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7.16万元,全年执行数17.16万元,执行率100%,自评等级为一等。从评价情况看,2023年度的项目绩效达到预期效果,存在问题是部分指标值设置笼统模糊,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设置指标值时,充分考虑其合理性和科学性,设置匹配度高、关联性强的指标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台湾同胞联谊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