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自治区党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全区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和中央统战部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联系、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广西区委、自治区工商联、广西社会主义学院、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七)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领导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八)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九)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十)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拟订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十一)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侨务工作决策部署,负责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全区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负责华侨回国定居的相关工作。协调和指导难侨安置点的工作,做好对国际援助项目的争取、组织实施、资金回收及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二)协助管理设区的市党委统战部部长。受自治区党委委托,领导自治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指导和管理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代管广西台湾同胞联谊会、黄埔军校同学会(广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欧美同学会(广西留学人员联谊会)、中华职业教育社。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预算层次 | 备注 |
1 |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 | 行政 | 一级预算 | 单独决算 |
2 | 广西壮族自治区黄埔军校同学会 | 行政 | 二级预算 | 单独决算 |
3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台湾同胞联谊会 | 行政 | 二级预算 | 单独决算 |
4 |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服务中心 | 事业 | 二级预算 | 合并在本级决算 |
5 | 广西欧美同学会 | 参公事业 | 二级预算 | 单独决算 |
6 | 广西中华职业教育社 | 参公事业 | 二级预算 | 单独决算 |
7 | 广西华侨学校 | 事业 | 二级预算 | 单独决算 |
8 | 广西壮族自治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 | 参公事业 | 二级预算 | 单独决算 |
9 | 华声晨报社 | 事业 | 二级预算 | 单独决算 |
第二部分: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0648.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432.0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81.94万元,增长2.3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9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87.61万元,增长3.89%。增长原因一是追加人员经费;二是年中新增项目;三是追加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5.事业收入1138.9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24.25万元,增长59.36%,主要原因是广西华侨学校事业收入增加。
6.经营收入39.68万元,为华声晨报社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1.55万元,降低51.15%,主要原因是华声晨报社经营收入减少。
7.其他收入1556.41万元,为我部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53.07万元,降低22.55%,主要原因是广西华侨学校其他收入减少。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9.上年结转和结余2216.5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5.30万元,降低1.57%,主要原因是广西华侨学校2023年末列支结转项目金额减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0648.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694.1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81.94万元,增长2.3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230.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根据部门职责开展统战业务活动所支出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劳务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如:统战业务,统战专题调研,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开展重大课题调研专项,信息化建设维护,广西“两个健康”促进云(非公经济服务平台二期)日常运行维护,侨务工作、华文教育专项工作、非公有制强优企业高级人才提升活动,党外干部和统战干部教育培训、招商引资项目、宣传工作等。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92.61万元,降低3.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尚未完成,项目支出减少。
2.教育支出(类)8499.95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华侨学校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所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护费、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劳务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
较2023年度决算减少99.64万元,降低1.16%,主要原因是广西华侨学校2023年职业年金列入中等职业教育科目支出,2024年该科目支出减少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71.0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生活补助经费、离退休人员物业补贴及死亡抚恤金等方面的支出。
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29.13万元,增长10.40%,主要原因是一是缴纳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缴费增加;二是年中追加的死亡抚恤金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225.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比例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缴费。
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0.81%,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导致医疗保障缴费略有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366.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0.84万元,降低0.23%,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略有变动。
6.结余分配32.99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2.99万元,主要原因是华声晨报社经营规模变化导致的盈亏变动。
7.年末结转和结余2921.5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11.10万元,增长32.17%,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完成,结转支出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12.4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4.97万元,增长1.13%。其中:基本支出6971.73万元,项目支出8640.70万元。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8.9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1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2%。按本部门决算项级功能分类科目分析: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45.68万元,支出决算为669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预决算差异主要年中追加项目尚未完成,结转至2025年继续执行。
1.统战事务–行政运行(2013401)支出决算数为2271.30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办公大楼的水电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等。
2.统战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402)支出决算数为4130.7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本级、广西黄埔军校同学会、广西台湾同胞联谊会、广西欧美同学会、广西中华职业教育社为完成各项统战工作任务、保障统战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统战事务–机关服务(2013403)支出决算数为41.6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机关服务中心日常运行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等。
4.统战事务–华侨事务(2013405)支出决算数为211.0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侨务工作、华文教育专项、难民归侨侨眷职业技能提升等华侨事务支出。
5.统战事务–事业运行(2013450)支出决算数为35.41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华声晨报社保障事业单位运转所发生的日常经费。
(二)教育支出(类)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63.53万元,决算数为704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广西华侨学校年中追加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补助经费、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经费和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入学补助等。
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2050302)支出决算数为7048.43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华侨学校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事业、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支出,比如: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及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印刷费、培训费、校办公大楼的水电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发放国家奖助学金以及其他资产性支出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的年初预算为1007.38万元,决算数是128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7.2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了2024年离退休人员相关补贴和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支出决算数为370.8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支出决算数为4.33万元,主要用于华声晨报社发生的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决算数为488.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决算数为153.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5.抚恤–死亡抚恤(2080801)支出决算数为264.90万元,主要用于追加死亡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5.9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5.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决算数138.8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缴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决算数87.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缴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6.35万元,支出决算为36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数为366.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71.73万元,年初预算数是671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632.12万元,年初预算数是453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9%。预决算差异主要一是人员增减变动,二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等调资,三是追加2023年度区直机关奖励性补贴清算补发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14.63万元,年初预算数是148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机关行政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4.97万元,年初预算数是69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9%。预决算差异主要一是离退休人员增减变动,二是追加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没有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据一致。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没有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据一致。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9.28万元,年初预算为6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24万元,增长38.44%,增长原因是2024年因公出国(境)任务增加,公务接待任务增加,因此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接待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6.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2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9.38万元,增长34.04%,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公出国(境)任务增加,经费支出增加。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3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6个,累计13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据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1.41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用车运行使用结余加油款,未产生加油款项,2024年根据公务用车实际使用情况,较上年增加加油款项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统战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我部及7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13万元,平均每辆1.6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55万元,降低8.27%,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接待任务减少,相应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7次,人次702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27次,人次474次。本年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5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3.13万元,降低13.2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8万元,同比增长0.9%。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9.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2.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2.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4.56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4.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6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4.6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额的98.4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实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车1辆,应急保障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广西华侨学校教学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二层预算单位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服务中心和本级合并编制决算,因此无独立决算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7905.98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数603.56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8509.54万元,全年执行数17694.1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59%(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数/调整后预算数)。从自评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共10条,设置数量指标11条、质量指标5条、时效指标3条、成本指标9条、社会效益指标4条、可持续影响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条,指标完成良好,自评得分99.49分,年度绩效指标达到预期目标。产出指标完成数量指标“开展调研、督查、慰问次数30次”“开展统一战线理论专题调研12次”“策划主题宣传活动4次”“形成重点课题调研报告9篇”“支持自治区县庆活动1个”“举办统战系统培训14期”“举办广西民营企业高级人才提升班8期”“举办有关社团、代表人士联谊活动3场”“开展侨务系列活动3场”“召开全区统战工作会议1次”“举办招商引资系列活动7场”。5条质量指标均达成预期指标。3条时效指标均能在设定时效指标内完成。9条成本指标实际完成值与指标值一致。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调研、慰问统战对象覆盖面=100%”“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35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人士开展社会公益活动2次”“凝聚海外侨团、社团4个”。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团结统战工作对象12类”“完成政治协商课题9个”。满意度指标“统战服务对象对统战业务工作的满意度”“统战联谊对象对统战统战服务工作的满意度”“统战培训对象对统战培训工作的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2024年共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117个,自评平均得分93分,其中:部本级自评项目36个,自评平均分92.84分,自评等级为“一等”的项目31个,自评等级为“二等”的项目1个,自评等级为“三等”的项目2个,自评等级为“四等”的项目2个;广西黄埔军校同学会自评项目1个,自评得分96.34分,自评等级为“一等”;广西台湾同胞联谊会自评项目2个,自评平均分98.86分,自评等级均为“一等”;广西欧美同学会自评项目2个,自评得分97.91分,自评等级均为“一等”;广西中华职业教育社自评项目2个,自评得分94.85分,自评等级均为“一等”;广西华侨学校自评项目64个,自评平均分96.80分,自评等级为“一等”的项目57个,自评等级为“二等”的项目7个;广西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自评项目1个,自评得分96.45分,自评等级为“一等”;华声晨报社自评项目9个,自评平均分63.07分,自评等级为“一等”的项目6个,自评等级为“四等”的项目3个。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匹配度不高。主要体现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对项目的测算不够精细,项目前期谋划不充分,导致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项目进度缓慢。二是预算绩效理念未能全面深入,部分业务处室“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主要体现在预算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导致开展自评无法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部分指标设置不够仔细,导致完成值与指标值有偏差;预算绩效调整不及时,导致项目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脱钩。三是评价结果的应用价值未能充分发挥,推动预算管理的作用存在局限。现阶段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多止步于情况反映、问题排查与整改督促,未能有效服务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融合度。严格按照部门零基预算编制有关要求,打破基数和支出的固化格局,一切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遵循“以事为先、因事定钱”的原则,改变因钱找事的工作方式,做实项目立项、工作方案和具体执行,确保预算项目的可执行、预算资金见成效。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要求各业务处室树立预算绩效导向意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绩效目标要结合政策或者部门日常工作要求,对照共性指标体系内容以及个性化的项目预期目标和建设内容设置关联度较高、可细化量化、便于提供佐证材料的目标内容。对于年度调整的项目要及时调整项目绩效目标,尤其是非财政资金项目。三是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力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至项目具体实施处室,强化项目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参与度,促使绩效管理工作高效运行。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非公有制强优企业高级人才提升专项经费”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0万元,执行数为227.62万元,完成预算的98.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数量指标为“举办提升活动8期”、质量指标为“委托承办院校为区内外高校、党校及社院等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学员出勤率100%”、产出时效为“2024年3月底前举办2期,5月底前累计举办3期,6月底前累计举办5期,11月底累计举办8期提升班”、产出成本为“区外提升活动35.80万元/期、区内提升活动25.90万元/期”;二是社会效益指标为“引导参训学员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可持续影响指标为“广西百强民营企业家参训100家”;三是满意度指标为“学员满意度90%以上”。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成本指标设置不够精准,二可持续影响指标不够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成本指标,二是设置更科学合理的效益指标。
(2)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700万元,执行数699.80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数量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7次,重点扶持产业和项目2个”、质量指标为“邀请对象为强优企业代表人士”、产出时效指标为“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产出成本为“开展活动经费699.80万元”;二是社会效益指标为“主流媒体宣传次数2次”、可持续影响指标为“推动广西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三是满意度指标为“签约双方满意度90%以上”。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结果应用欠缺。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项目跟踪和资金监管,把自评结果与下一年度的预算项目编制结合。
(3)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校园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自评得分99.57分,自评等级“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228.19万元,执行数218.36万元,完成预算的95.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数量指标为“管理学生人数5853人”、产出质量指标为“学生出勤率90%”、产出时效指标为“经费支出按月支付”、产出成本为“项目经费218.36万元”;二是社会效益为“规范学生行为,改善学生精神面貌”;三是可持续影响指标为“提高师生凝聚力,增强学生体质,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还可以培养学生奋发向上、遵守纪律、集体主义和荣誉感等品质,并具有振奋师生精神,活跃学校生活”;四是满意度指标为“师生满意度90%以上”。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社会效益指标设置内容不明确,细化程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判断是否落实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设置指标时充分考虑其合理性和科学性,细化指标内容,尽可能设置可量化指标值。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广西华侨学校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562.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内容界定清晰,实施过程严格遵循财政批复及相关财经法规、业务管理规定,资金配置结构优化,采购及验收环节规范有序,成效符合预期目标。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目标明确,产出指标选用量化方法得当,有效涵盖项目核心诉求;效果指标设定灵活,具备良好可操作性;满意度指标维度设计契合实际,客观反映项目成效。根据项目支撑材料及实地考核结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状况优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