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的公告》,截止2026年6月16日18时,共接收到28家律师事务所提交遴选材料,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于6月17日下午组织召开内部遴选评审会,按照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对28家律师事务所进行评审。经评审,拟确定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为我部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服务期限为1年,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服务单位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同时提供相关真实准确的佐证材料。对匿名反映问题或未提供可查证佐证材料的,不予受理。
问题反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嵬,0771-5516450。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2026年6月24日